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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公共出行碳普惠用户协议


《低碳公共出行碳普惠用户协议》

 

《低碳公共出行碳普惠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深圳市深圳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通”“我们”)与用户(以下简称“您”)所订立的有效合约。为使用深圳通“全民碳路”功能(以下简称“本功能”)及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本协议,以及《深圳通乘车码服务协议》《深圳通隐私政策》。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条款。限制、免责条款或者其他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加下划线等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一旦您通过点击“同意”,即视为您已阅读并接受与深圳通达成的本协议及相关规则,包括《深圳通乘车码服务使用协议》《深圳通隐私政策》约束。否则,您将无法使用本功能或其提供的相关服务。

如果您未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且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及其他上述协议,并特别注意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条款。

一、关于本功能

1.1本功能的服务内容

本功能依据《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圳市低碳公共出行碳普惠方法学(2025修订版)》(以下简称《方法学》),通过使用深圳通低碳出行类产品中的数据,科学记录您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碳减排量。

为便于您了解并使用您的碳积分,您同意委托深圳市深圳通有限公司代理您,将您使用“深圳通”发生的低碳公共出行行为计为碳减排量和碳积分,并参与碳减排量的核证、备案及交易等活动。

本功能所称“深圳通”是指深圳通实体或虚拟交通卡、乘车码以及其他特定信息载体或介质,以深圳通产品为载体,或以深圳通为入口的乘车产品。

该《方法学》仅适用于在深圳地区发生的低碳公共出行行为,具体指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个人采用公共汽车、地铁等低碳公共出行方式。同时,因出行场景中的影响因素存在变化的可能性,该《方法学》可能在未来产生更新或优化。

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碳普惠机制变更、相关交易系统停运或《方法学》重大修订等不可归责于深圳通的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的碳减排量无法核证、备案或交易的,深圳通有权单方中止或终止本功能及相关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情形下,已发放但尚未核证的碳积分将自动失效;如后续出台新的兑换或折算规则,深圳通可依新规则对未失效积分进行处理,具体以深圳通公告为准。

1.2本功能的更新

本功能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我们会努力保障功能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为了本功能的有效运营,我们会不时进行功能更新(这些更新可能会采取替换、修改、功能强化、升级等形式)。为了保证本功能的安全性和功能的一致性,我们有权不经向您特别通知而更新,请您留意。

1.3本功能的提供

您同意并理解,为了向您提供有效的服务,本功能会利用您终端设备的处理器和带宽等资源。本功能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数据流量的费用,您需自行向运营商了解相关资费信息,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您在使用本功能及服务时,须自行承担因深圳通不能控制的客观原因所产生的相关风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无线网络信号不稳定、无线网络带宽小等原因,所引起的本功能登录失败、资料同步不完整、页面打开速度慢等风险。

二、碳积分相关条款

2.1碳积分的获取

(1)碳普惠减排量

本功能所称碳普惠减排量,是指按照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法学》计算,最终以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证签发的减排量为准。

(2)碳积分

碳积分是您参加碳普惠获得的回馈权益,积分值由您的减碳行为依据碳普惠方法学计算的碳普惠减排量按照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兑换规则进行换算而来。

根据《办法》规定,碳积分不具有货币属性,不得转让、交易、提现。

(3)减排量计入期

根据《方法学》规定执行。

(4)计算范围

包括使用深圳通实体或虚拟交通卡、乘车码以及其他特定信息载体或介质,以深圳通产品为载体,或以深圳通为入口的乘车产品,乘坐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共汽车、地铁等低碳公共出行的行为。

(5)碳积分有效期

碳积分自发放之日起有效期1年,逾期将自动失效。

2.2碳积分的使用

本功能将不定期开展碳积分权益兑换活动,活动先到先得,具体以实际上架为准。

2.3其他

部分网络不稳定的情况,乘车数据可能上传延迟,碳积分发放可能存在延迟,发放时间以实际为准。用户对碳积分发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计算结果、发放数量及状态)有异议的,应在该笔积分产生或发放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通过本协议约定的联系方式向深圳通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用户认可该笔积分的计算结果及发放状态。深圳通在收到用户有效异议后,将尽合理努力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

核证碳减排量可以通过深圳碳排放权相关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交易按照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相关规定执行。交易金额的90%用于回馈用户权益(包括不限于实体商品、虚拟电子券以及福利活动推广等),交易金额为扣除交易手续费后实际到账金额,剩余部分用于承担碳普惠业务开展必须的开发、维护、宣传、方法学升级、行业研讨等成本,返还比例及成本扣除比例由深圳通根据业务开展成本、政策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在深圳通官网或本功能相关页面进行公示,一经公示即对所有用户生效,无需另行取得用户同意,如用户不接受调整后的比例,应停止使用本功能,继续使用视为接受。

三、个人信息保护

3.1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深圳通的一项基本原则,深圳通将按照本协议、《深圳通隐私政策》及本功能隐私保护指引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和分享您的个人信息。本协议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未作明确规定的,均应以《深圳通隐私政策》、本功能隐私保护指引的内容为准。

3.2您同意并授权深圳通在实现本功能所必须的范围内获取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位置信息、微信昵称、头像以及深圳通在乘车码服务依法收集的相关个人信息,并将该等信息用于本协议第3.4款所述之目的。

3.3未经您的同意,深圳通不会向深圳通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深圳通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免您的个人信息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3.4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本功能收集您的信息用于根据您的公交地铁乘车等乘车信息核算您的个人碳普惠减排量。

3.5个人信息的存储方式及保存期限。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安全的方式存储您的信息,包括本地存储、数据库和服务器日志,并将您的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我们只会在为实现服务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存储您的个人信息,当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发生停止运营的情况时,我们将以推送通知、公告等形式通知您,并在合理期限内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6您可以选择不向深圳通提供您的某些信息,或者根据产品设置取消深圳通收集某些信息的权利,但因此可能会导致本功能以及处理个人信息所必须的相关服务及功能无法实现。

3.7个人信息授权的撤回、删除。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根据本协议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2)如果您撤回我们处理您相关个人信息的授权;

(3)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如果本功能停止公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本协议约定的保存期限已届满。因适用的法律规定、安全技术限制或备份管理要求,我们可能无法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信息的,我们将对相关个人信息采取安全存储和限制处理措施,并在备份可清除或可实现匿名化时及时完成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对于您撤回授权前已产生的低碳出行行为数据,为完成碳普惠减排量的核证、备案及碳交易之目的,我们有权在完成前述流程所需的必要期限内继续保留并处理相关信息,不受撤回授权的影响。

3.8未成年人信息处理。如果您是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使用本功能之前,应确认签订本协议已经取得您的父母及监护人的同意。本功能无法获取您的年龄信息,并因此获取您监护人的授权信息,您及您的监护人可通过本协议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我们说明监护人的授权情况,并申请我们对未成年人信息采取特别的保护和处理措施。

3.9您确认并同意,您有权通过本协议约定的联系方式向我们申请查阅、复制您的个人信息。

3.10深圳通将会尽其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保障您在本服务中的数据存储安全,但是,深圳通并不能就此提供完全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深圳通不对由于非深圳通原因造成的您在本功能和或本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2)如果您停止使用本功能或本服务,或因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而被取消或终止使用本服务,深圳通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业务规则、存储安全及合规要求删除相关数据。您的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深圳通不承担为您恢复或返还超出法定保存范围之外数据的义务。

3.11在以下情形,我们将会事前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影响评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1)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2)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

(3)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公开个人信息;

(4)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5)其他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四、服务提示

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服务,便于您及时了解“全民碳路”动态,“全民碳路”将通过“深圳通+”微信小程序、深圳通APP等客户端信息渠道及相关页面向您展示服务信息以及发送通知信息。

五、用户行为规范

5.1您有责任妥善保管本功能账号信息、账号密码,并需要对账号下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您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帐号的任何信息。如您怀疑其他人使用您的账号时,请立即通知深圳通公司。

5.2您不得利用本功能及服务内容实施、发布、散播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本协议及本功能所禁止的内容。禁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知识产权

6.1本功能(包括但不限于页面、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计算机功能等)及本服务中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专利、域名等)属于深圳通。

6.2未经我们书面同意,您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6.3对深圳通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未经我们书面同意您不得复制、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6.4您不得采取技术措施破解本功能:对本功能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功能的源代码。

七、不可抗力

在使用本功能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您的使用行为受到影响。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我们将及时跟进处理。

八 终止与解除

8.1如我们终止本功能的使用,您不得再依据本协议继续使用授权内容。

8.2如您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我们有权依照您违反情况随时单方采取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授权内容,或解除、终止本协议等措施,并有权追究您的相关责任。

九、违约条款

9.1如您违反用户行为规范,我们有权停止您对部分或全部服务或账号的使用,如您的行为给我们造成损失的,您应当赔偿我们的全部损失。

9.2如因您的侵权行为给我们造成损失,我们有权要求您赔偿给我们造成的全部损失,损失无法计算的,我们有权按照您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十、咨询方式

您可以拨打深圳通热线电话“0755-86699000”或登录深圳通官方网站www.shenzhentong.com或关注“深圳通”官方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深圳通APP”进行咨询。

十一、其他

11.1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1.2如因本服务发生变更,我们可不经您的同意修改本协议。法律规定需要向您通知的,我们将通过消息提醒、系统通知等方式告知您。如需要您明确同意的,我们将征得您的明确同意,如您未明确同意,则我们将不再收集使用,但可能导致您无法获取部分服务。请您务必认真阅读通知信息、确定是否同意我们的更新及通知内容。

11.3本协议自您点击确认同意或使用本服务之日生效。本协议生效后,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重新签订同类协议,本协议在您使用本功能期间持续有效。

11.4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1.5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管辖,冲突法除外。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深圳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